国家与行政法硕士项目专注于民主法治国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挑战。课程深入探讨公共行政如何应对当前社会挑战,并鼓励学生进行批判性反思。学生将研究国家与行政法在政府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时的可能性与限制、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责分配、危机时期政府权限范围以及公民和企业针对不利政府决定的权益。
第一年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地方行政法(6 EC)、硕士论文(12 EC)、法律实践研讨班(6 EC)、政府与私法(6 EC)、欧洲视角下的国家与行政法(6 EC)。选修课(从以下课程中选择):环境法(6 EC)、议会历史与政治宪法(6 EC)、社会保障法(6 EC)、公法与可持续发展(6 EC)、监管与执法(6 EC)、外国人法(6 EC)。此外,可额外选修政治学(6 EC)、建筑法与区域发展(5 EC)或人文法治(10 EC)等课程。
毕业生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也可在政府机构、咨询机构、企业、政治、新闻或学术界工作。潜在雇主包括:中央政府、省市政府、水务局和独立行政机构、国务委员会、中央上诉法庭、商业上诉法庭、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公司和机构。许多律师事务所设有专门的行政法部门,如环境法、空间规划、外国人法和社会保障法领域。所有地区法院均设有行政法部门,由专业行政法官和法院秘书支持。